北京国丹白癜风医院 原标题:“熊孩子”打赏主播上百万,钱能要回吗 【问答民法典·以案说法】 ●要害词 民事举动能力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 ●现状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手机、电脑等电子产物的普及,未成年人触网的时机越来越多。受疫情影响,本年许多中小学生只能长时间在家中上网课,打仗网络的时间变得更长。一些未成年人不能合理使用互联网,容易着迷于网络游戏和直播平台,加之怙恃监护不到位,大额充值网络游戏和打赏网络主播的情况时有产生。许多怙恃对此绝不知情,直到自己账户中的钱少了甚至没了才发明。 ●案例 两年前,刘老师16岁的儿子刘小某在寓目某平台的直播时,累计给主播打赏了近160万元。 刘小某出生于2002年。2018年,怙恃将刘小某带至身边帮助打理买卖。2018年10月23日至2019年1月5日,刘小某使用怙恃用于买卖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近160万元。刘小某怙恃得知后,希望某平台能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该平台拒绝,双方对簿公堂。 一审法院判处某平台退还部门金额,原告刘小某对讯断结果存在贰言,遂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历程中,刘小某认为,自己作为限定民事举动能力人,所举行的巨额打赏与他的身份、年龄以及家庭经济状态都不相顺应,其举动应当是无效的。被告辩称,刘小某初中辍学,而且年满16周岁之后独立生活,其父摆设开立银行卡并管理大额款项,应当被视为完全民事举动能力人,因此直播平台不应返还涉案的打赏金额。 经多番相同协调,近日,当事双方告竣庭外息争,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涉案平台志愿返还近160万元打赏款项并已经履行完毕。 ●法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定民事举动能力人,实行民事法律举动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或者经其法定署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行纯赢利益的民事法律举动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顺应的民事法律举动。(第十九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举动能力人,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实行民事法律举动。(第二十条) ●专家说法 杨洁(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可视情予以返还 民事举动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举动去取得民事权利、负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法典将自然人区分为完全民事举动能力人、限定民事举动能力人和无民事举动能力人,一方面是为了根据年龄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分级掩护,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引导未成年人根据年龄的增长渐渐造就责任意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都比力快,八周岁的孩子根据正常学龄已经是小学二年级,对事物已经形成基本的认知,这时应该给予他们一定的权利和与之相对应的义务、责任。民法典将限定民事举动能力人的起始时间由民法通则划定的十周岁降低为八周岁,这一变化不但顺应了当今社会未成年人心智成熟较早,频仍且独立举行一些民事活动的现实,而且是对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充实尊重,也掩护了他们的正当权益。 民法典划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举动能力人,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实行民事法律举动。由此可见,如果参与网络游戏充值和网络平台打赏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则属于无民事举动能力人,其网络打赏和网络充值举动是绝对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网络平台予以返还,网络平台也应该予以配合。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应视情况而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历程中,不会将限定民事举动能力人的举动直接认定为完全无效,也并非完全有用,而是需要联合详细个案中未成年人的举动与其身份、年龄、智力状态、所参与的游戏类型以及家庭经济状态等因素举行综合判定。若是充值打赏的金额明显过高,超出了其年龄、智力范围,则需要法定署理人的同意和追认才有用,否则无效,可以追回。 需要注意的是,许多时候未成年人是在怙恃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怙恃的银行账号举行充值打赏,类似上述案件中刘小某的举动。此时,原告就需要举证证实怙恃并不知情,没有取得其允许。如果怙恃采取放任默许态度,则充值打赏举动很难以未成年人系限定举动能力人、法定署理人未予追认而认定无效。 妥善解决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纠纷,是家庭和网络平台配合的责任。一方面,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根据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视未成年人合理利用互联网,建立对网络世界的正确认知和康健理念,同时也要减少使用手机等电子产物的时间,给未成年人多些陪伴,以现实行动言传身教。另一方面,网络平台也要高度器重未成年权益掩护,落实青少年模式,防范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对“打赏”“充值”等举动设置更严酷的验证方式,负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康健、清朗的网络情况。 (本报记者靳昊采访整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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