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篇名为《阿里巴巴成立新能源控股公司》的文章引发了媒体的热议,而另外几篇文章诸如《深扒阿里新能源控股,原来它不是李逵,而是“李鬼”》、《阿里巴巴成立新能源公司?为何竟引来一众人来打假?》、《阿里巴巴成立新能源控股公司?官方辟谣来了》、《辟谣!刷爆朋友圈的阿里新能源控股居然是假的阿里巴巴! 》等文章在此引爆媒体界。 笔者梳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发现一个“阿里新能源控股”成立事件,就伤了不少公知的玻璃心。首先,我找到了最先报道此消息的新闻链接,新闻中这样一段表述非常明确:
经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商标注册证号1797373、5803541的持有人为邱智开,注册商标确实为阿里巴巴ALIBABA,也就是说,文中的表述说明了“阿里新能源控股”是邱智开和中大海外财富公司成立的,而邱智开早在1999就已经申请了第9类电池和电池充电器的阿里巴巴ALIBABA商标,也就是说那时的马云“阿里巴巴集团”还未出名,不存在恶意抢注等主观意识。所以说,邱智开的阿里巴巴ALIBABA是真的阿里巴巴,也没有冒充马云的“阿里巴巴”,所以多篇新闻标题中的“李鬼”、“打假”、“假的阿里巴巴”显然是没有经过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不知道这是伤了公知们的玻璃心,还是标题党们一贯吸引眼球的做法。 另外,文中也明确的说出“阿里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境外的从事新能源产业投资与发展为主的控股公司,而中大海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也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有限公司,可是上述几篇文章却无视这种基本的事实,却搬出国内的企查查,就认定没有这家公司,不知是故意视而不见还是有意带偏舆论。 众所周知,今天的百度、腾讯、阿里巴巴(马云创立的)都是在境外注册的控股公司,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或协议控股的方法,控制了国内的主体运营公司,从而实现在海外资本市场的上市,这样的科技型企业不在少数,尤其是在美国和香港上市的中概股、红筹股居多,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借船出海的最佳通道。但是这些公司均无法查询到在境外的注册信息,这些都是正常现象。 不管是马云先生创立的阿里巴巴集团,还是邱智开创立的阿里巴巴ALIBABA,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合法商标证,两者之间不存在谁冒充谁?谁碰瓷谁?谁真谁假?只是在不同领域类别里边有各自的合法身份而已。作为公知们,我们千万要擦亮眼睛,不要伤了我们自己的玻璃心,要站在负责任的角度,去看待每个新闻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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