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教育灯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为提高教学效果,保护学生视力,改善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条件,使儿音青少年健康成长,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县镇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样 教室的采光标准 学校教育灯的趄向宜按各地区的地理和乞候条件决定,不应采用东西趄向,宜采用南北向的双侧采光。教室采用单侧采光进,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南外廊北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1.2 教室课目标 1.3 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 1.4 应低于1。5%、教室玻地面积比不 1.5 应低不 1.6 于1:6。多雾地区(如重庆等)教室课目标 1.7 面上的采光系数值不 1.8 应低于2% 1.9 为防止窗的直接眩光 1.10 教室应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教室内。为防止黑板的反射眩光 1.11 其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 1.12 为提高教室的采光效果 1.13 室内各表面应须要用高亮度低采度的装修 1.14 房间各表面的反射系数值应按表1的规定选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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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握手 |
![]() 雷人 |
![]() 路过 |
![]() 鸡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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