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与新三板改革重点浮现 全国两会期间,如何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5月2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涉及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转板、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等内容。 而从代表委员今年的建议提案以及监管部门表态来看,就资本市场改革而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转板上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等将成为接下来一段时间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创业板多份规章规则 征求意见结束 业界期盼已久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加速落地。金融委办公室5月27日表示,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 目前,证监会、深交所已结束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征求意见,创业板改革正稳步推进。据了解,证监会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的公开征求意见已于5月27日结束;深交所对八项创业板改革主要业务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已于5月11日结束,期间深交所共收到近300份反馈意见。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一次重大探索,是对存量市场发展理念、监管思路、审核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分析人士认为,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是今年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头戏”,而今年初证监会也已明确要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全力抓好重大改革攻坚工作。 而试点注册制离不开相关法律的保驾护航。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科创板、创业板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注册制改革将向全市场推行,迫切需要加大刑法制度供给。需要“民行刑”三管齐下,全方位提升违法犯罪成本,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夯实法治保障。 02 转板助力提升 市场整体运行效率 除了创业板改革外,当前新三板市场的改革也在加速推进。金融委提出,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 “此次金融委把出台正式的新三板转板指导意见纳入到近期的改革议程中,说明了转板上市制度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中的重要地位,也说明了高层对于新三板改革予以了高度重视。”金长川资本董事长刘平安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转板上市可以有效解决新三板优质挂牌公司的大规模融资需求,其流动性示范效应将带动新三板整体流动性的提高。 证监会于今年3月就《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包括转板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安排、监管安排等三方面内容,对转入板块范围、转板上市条件、转板上市程序、保荐要求、股份限售等内容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新三板是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的关键一环。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不仅依赖于各层级制度建设的持续完善,同时也依赖于各层级资本市场间的互联互通。全国人大代表、新三板挂牌公司荣鑫物业董事长崔荣华表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要求就是打通多层次资本市场,让企业能上能下。 刘平安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转板制度打通了新三板与交易所市场的连接通道,使各大市场优势和资源互补,提高了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此外,转板也为投资人构建了畅通的退出机制,形成了资本市场的良性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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